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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窗玻璃损坏,小区其他家出现损坏情况,说是质量问题,物业都帮他们换了。我长年不住惠州,有次顺路过来看看,发现窗户碎了,已通知物业,他们不给换。我在业主群里问过,用几家邻居说他们的玻璃是物业免费帮他们换的,并说明是质量问题导致的。外窗玻璃坏了,我一直心里放不下,担心变成高空坠物,多次寻问物业,他们不管不问,不作为并一直拖到今天 。 今天物业在群里转发消息,通知大家最近几天有特大暴雨,我问物业人员,什么时候换,他说他不管。 一个物业,除了收费积极,其它事情就是推卸责任,他的存在价值是什么?不就是保障、维护居民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吗?收着钱不办事,工作态度问题太大了,高空坠物的教训还不够多吗?物业基本的安全常识都不够,还有没有这个能力来管理小区?推卸责任的物业谁来管管? 过段时间还有台风,这些隐患不除,将来就是祸!! 请求局长帮忙协助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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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一章第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关于您反映物业不作为的问题,不属我局公安机关管辖,建议您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关于您反映因高空抛物造成窗户损坏的问题属民事侵权行为,建议您通过协商或诉讼方式解决。感谢您的来信,祝您家庭幸福,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