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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广州市公安局海珠区分局领导:
您好!
本人于2025年3月8日下午带女儿前往贵局位于海珠区江南西路紫金大街18号的综合办证中心,为女儿办理澳门逗留签注。
当时负责受理的是谭咏警官(警号:025277),谭警官在和我们对接沟通时态度亲切热诚,业务熟悉;对我们的提问都能给出明确、专业的解答,而且指引清晰,受理办理手续的过程高效干练,表现出优秀的专业素养,彰显了人民警察全心为市民服务的精神风貌。
在办理完成后,我们想通过挡板前的电子屏对谭咏警官给出“非常满意”的评价。但因为女儿操作手误,不小心点了一颗星的评价。当希望重新再点击修改的时候,电子屏的评价界面已经关闭。因为操作不当而在系统中对谭警官给出完成相反的评价,我们对此深感歉意。特此将实际情况向领导说明,并向领导告知,我们父女对谭咏警官本次受理操作的全过程“非常满意”,希望对其给出“五星好评”。
敬请分局领导知照并再次代向谭咏警官致谢!
受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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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单位
答复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