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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信 尊敬的张锐局长: 您好!本人是穗公云行罚决字[2024]332287号案件的受害人。之前由于对白云分局黄石派出所对嫌疑人作出的三日行政处罚不服,加上担心个人及身边同为受害人的在校师生个人隐私泄露,于10月11日下午向广州市公安局长信箱来信求助。10月13日下午,白云区公安民警来电反馈告知已对该案件进行进一步调查审理,嫌疑人由原行政拘留三日依法变更为行政拘留十日。本人认可最新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原来信求助的内容也已得到答复。感谢广州市公安局局长信箱和白云区公安分局严谨、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正如总书记所言,我国人民警察是一支党和人民完全可以信赖的有坚强战斗力的队伍。再次感谢,敬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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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来信收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公安机关的根本宗旨。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