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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凌晨,我车停在聚源市场旁边的路边停车位内,被一台电动自行车车碰撞,我车左边车门损坏,骑电动自行车的骑手逃离现场。我在6月7日到海珠区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报案,写了陈述材料。6月11日,民警曾灼伦冒着闷热天气,来到瑞宝村治安队调取了有关视频监控,回到单位立即安排辅警李警官检索视频,对电动自行车骑手进行人脸识别,辅警李警官再三甄别嫌疑人,最终确认了是一个刚满十八岁的男子骑电动自行车碰撞我车的人。曾警官立即打电话给对方,对方最后承认了是肇事者。第二天我们双方来到海珠区交警大队事故前台,曾警官根据监控视频证据,对骑手进行了一番教育后,协调双方协商解决,最终签了司法协议,骑手赔偿了我的损失。感谢曾警官、辅警李警官和事故中队前台工作人员迅速找到肇事者,使这宗事故得以很快处理,完结此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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