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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迁农村(夫妻投靠)是否不用三年没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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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来信收悉。根据《清远市公安局贯彻落实<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户口迁移条件的实施意见>的实施细则的通知》(清公发〔2024〕70号)文件规定,在清远市乡村地区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父母、子女,被投靠人的户口登记在清远市乡村地区的,可夫妻投靠、父母投靠子女、子女投靠父母登记户口。如有疑问,可致电清城分局治安大队(0763-3480345)咨询相关情况。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