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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厅”信箱不受理报警业务,遇到紧急警情请拨打110或网络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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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变更名称,但主体业务都没有发生改变,那等级保护证明的名称是否也需要相应更改呢?如果等级保护不更名会怎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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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来信收悉。根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公通字〔2007〕43号)》第十九条规定:信息系统运营、使用单位应当接受公安机关、国家指定的专门部门的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国家指定的专门部门提供有关信息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贵公司名称变更,等级保护备案证明也需变更,请尽快在网上完成“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单位名称变更”事项申请,您可登录广州市公安局门户网站进入广东政务服务网办理此事项。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