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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公司拥有一台粤z牌的香港往来大陆车辆,请问: 1.持内地身份证、持港澳通行证(商务签)的驾驶员,能否备案为车辆的主(副)驾驶员? 2.持内地身份证、港澳通行证(逗留签)、香港居民身份证(非永久居民)的驾驶员,能否注册为车辆的主(副)驾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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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内容

您好!我厅工作人员已电话与您了解具体情况,您咨询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申请备案为香港入境商务车辆驾驶人,需提供以下材料:

1.《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通知书》原件。

2.新司机的《香港居民身份证》(出生日期下方的标志不含符号C)、内地《居民身份证》、《内地居民往来港澳通行证》或护照、与《香港居民身份证》证号一致的香港驾驶执照、符合准驾车型的内地驾驶证,均需原件。

二、以下人员可提前登录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办事大厅网站(http://jtglj.gdga.gd.gov.cn:8080/GAC_NET/login/index_new_yy.xhtml),选择“商务车、自货自运厂车、公务车指标日常业务预约”一项,填写信息预约前往我厅交通管理局办证大厅窗口办理:

1.《粤港澳机动车辆往来及驾驶人驾车批准通知书》上备案登记的司机,携带以上资料与个人身份证件即可。

2.内地企业的员工,需提供核查关联内承单位社保情况所需的账号和密码,用于在“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内核查。

3.内承单位的法人。

4.香港公司的股东,需提供由香港特区政府公司注册处出具的上一年度《周年申报表》(NAR1表,黄色核证版)。

5.香港公司股东/内承单位法人/已备案司机委托他人办理的,受托人除个人身份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司法部认可的港澳律师行出具的商号公证委托书或广东省内公证处出具的商号公证委托书。

感谢您对公安工作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