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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弄户口本时年龄报小了好几岁 ,现在因年龄有些烦,能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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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咨询的问题收悉。根据《民法典》第十五条规定:自然人的出生时间以出生证明记载的时间为准;没有出生证明的以户籍登记或者其他有效身份登记记载的时间为准。有其他证据足以推翻以上记载时间的,以该证据证明的时间为准。户籍登记工作中,公民的出生日期在出生申报户口时予以登记确认,因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工作失误造成登记错误的,提交申请及原始凭证(如原出生医学证明、母亲分娩住院证明、原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等),经公安机关批准后予以更正。请您持相关证件办理业务。感谢您对公安机关工作的支持与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