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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广东省公安厅领导您们好: 依据公安部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大纲》培训学时要求,以申领C1车型驾照为例,科目一培训12学时、科目二培训16学时,科目三培训34学时,每个科目满学时后并共享到公安约考平台方能预约相应科目考试。《大纲》的规定保障了驾驶人的培训权益,而可变更“异地考试”的政策,在实际操作中,部分地市公安车管部门把关不严格,相应科目仅1学时就可以办理转入预约相关科目考试,与《大纲》学时要求背道而驰。更有某些驾校利用该政策漏洞,只顾自身利益,缩短学员的培训时间致使培训质量无法保证。该类行为,对学员和社会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针对《大纲》的学时标准,早前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公安厅联合发布:粤交运函〔2019〕319号、粤交运函〔2022〕452号的规定,已作出明确的要求。 望贵公安厅结合实处,统一异地驾驶人落实全学时转入条件约考,还驾驶人一个正常的培训环境及避免马路杀手,此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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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的来信收悉。经了解,近年来东莞市考能较为紧张,很多东莞学员到周边地市培训考试。近期,东莞望牛墩科目三、企石科目二和科目三考场相继投入使用,东莞驾驶人考试供给紧张的局面将得到较大改善。为加强培训监管,提升培训质量,从源头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广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与交通运输部门密切配合,于2019年4月起,共享驾驶学员培训信息,对有培训学时信息的学员方可预约考试。但由于各地交通运输部门传输的学时信息标准不统一、无法核实外省转入学员的学时信息等原因,对异地转入的学员,采取人工审核模式核查学时信息,对有学时信息的予以办理转入。下一步,我厅将配合交通运输部门认真研究全学时审核把关的可行性,同时,严厉打击驾驶人学时造假等违规行为。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与支持!